公司秘書
公司秘書辭任程序
詳解香港公司秘書辭任的程序、通知期、交接責任及注意事項,助您了解秘書辭任的完整流程。
閱讀時間:12 分鐘·更新日期:2026-02-24
本文屬於:公司秘書服務完整指南 →
公司秘書辭任程序
公司秘書可以隨時辭任,但必須遵守法定程序和服務協議的要求。根據公司註冊處數據,每年有數以萬計的公司秘書辭任個案。
本文將詳細講解公司秘書辭任的程序、責任及注意事項。
辭任原因
常見辭任原因
| 原因 | 說明 |
|---|---|
| 個人原因 | 退休、轉行、移民 |
| 專業原因 | 不再符合資格、吊銷執業資格 |
| 業務原因 | 結束業務、公司重組 |
| 與客戶關係 | 意見不合、溝通困難 |
| 風險考慮 | 客戶業務風險高、不合規 |
| 費用糾紛 | 客戶拖欠費用 |
必須辭任的情況
以下情況公司秘書必須辭任:
-
不再符合資格
- 不再是香港居民
- 喪失專業資格
- 被法庭取消資格
-
破產
- 個人破產
- 公司清盤(法人秘書)
-
成為唯一董事
- 單一董事公司不可兼任秘書
-
利益衝突
- 與公司有重大利益衝突
- 無法履行職責
辭任前考慮
檢查服務協議
辭任前應檢查服務協議:
通知期要求
| 通知期 | 說明 |
|---|---|
| 1個月 | 最常見 |
| 3個月 | 較長期合約 |
| 即時 | 緊急情況(需雙方同意) |
終止條款
- 辭任條件
- 提前終止的後果
- 費用結算方式
交接責任
- 文件交還要求
- 交接時間表
- 未完成工作的處理
評估影響
考慮辭任對以下方面的影響:
-
客戶公司
- 是否有即將到期的合規事項
- 是否有未完成的申報
- 公司能否及時找到新秘書
-
自己的責任
- 是否有未完成的工作
- 是否有潛在的法律責任
- 辭任後是否仍需協助
-
專業聲譽
- 辭任原因是否合理
- 是否影響專業形象
- 與客戶的關係
辭任程序
步驟1:發出辭任通知
書面通知
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:
通知內容:
辭任通知書
致:[公司名稱]董事會
本人/本公司謹此通知,決定辭任[公司名稱]
的公司秘書職務。
辭任日期:[日期]
辭任原因:[簡述原因]
本人/本公司將協助辦理交接手續,並交還
所有公司文件。
此致
[公司名稱]
[秘書姓名/公司名稱]
[日期]
通知時間
- 按服務協議的通知期發出
- 一般提前1個月
- 緊急情況可協商縮短
步驟2:董事會處理
公司董事會需要:
-
接納辭任
- 召開董事會會議
- 通過接納辭任的決議
- 記錄於會議記錄
-
委任新秘書
- 物色合適人選
- 通過委任決議
- 取得新秘書同意
**重要:**公司必須在現任秘書離任前委任新秘書。
步驟3:提交表格
表格ND2B - 離任通知
填寫內容:
- 公司資料
- 秘書資料
- 離任日期
- 離任原因
提交期限
必須在離任後15天內提交。
例子:
- 離任日期:2024年1月1日
- 提交期限:2024年1月16日
提交方式
網上提交:
- 透過公司註冊處電子服務
- 費用:HK$ 170
郵寄提交:
- 郵寄至公司註冊處
- 費用:HK$ 340
誰負責提交
- 一般由辭任秘書提交
- 或由新秘書代為提交
- 或由公司董事提交
步驟4:文件交接
交還文件清單
辭任秘書應交還:
法定文件:
- 公司註冊證書
- 商業登記證
- 公司章程
- 股份證書(如保管)
記錄冊:
- 董事及秘書登記冊
- 股東登記冊
- 重要控制人登記冊
- 會議記錄冊
- 押記登記冊(如適用)
印章:
- 公司印章
- 鋼印(如有)
政府文件:
- 周年申報表副本
- 報稅表副本
- 所有政府往來信件
其他文件:
- 銀行文件
- 租約副本
- 重要合約副本
- 通訊錄
交接程序
-
準備交接清單
- 列出所有文件
- 註明文件狀況
-
安排交接
- 約定交接時間
- 親自交接或郵寄
-
雙方確認
- 核對文件
- 簽署交接清單
-
保留記錄
- 保存交接清單副本
- 保留郵寄記錄(如適用)
步驟5:結清費用
費用結算
- 計算應收費用
- 扣除預繳費用
- 退還多繳費用(如有)
開具發票
- 開具最後一張發票
- 列明服務期間
- 註明「最後賬單」
收取款項
- 約定付款期限
- 確認收到款項
- 開具收據
辭任後責任
持續責任
辭任後,公司秘書仍需:
-
協助查詢
- 回答有關過往事務的查詢
- 提供必要的資料
- 協助尋找文件
-
完成未完成工作
- 完成已開始的申報
- 處理未完成的事項
- 交接進行中的工作
-
保密責任
- 繼續保守公司秘密
- 不得洩露客戶資料
- 妥善保管已有資料
責任期限
- 一般責任:辭任後6個月至1年
- 保密責任:永久
- 法律責任:根據法律規定
法律責任
辭任秘書可能需要對以下事項負責:
- 辭任前的違規行為
- 未完成的法定申報
- 提供虛假資料
特殊情況處理
緊急辭任
如需緊急辭任(如健康問題):
-
立即通知公司
- 盡快發出書面通知
- 說明緊急原因
-
協助找新秘書
- 推薦合適人選
- 協助聯絡
-
盡快交接
- 安排緊急交接
- 提供必要協助
與公司有糾紛
如果與公司有糾紛:
-
嘗試協商
- 溝通解決分歧
- 尋求妥協方案
-
尋求調解
- 第三方調解
- 專業機構協助
-
法律途徑
- 必要時尋求法律意見
- 保護自己權益
公司拒絕接受辭任
如果公司拒絕接受辭任:
處理方法:
-
了解原因
- 公司的顧慮
- 是否有未完成工作
-
協商解決
- 提供過渡期
- 協助找新秘書
-
堅持辭任
- 辭任是秘書的權利
- 公司不能強制挽留
- 按通知期辭任
-
提交表格
- 按期限提交ND2B
- 通知公司註冊處
公司沒有新秘書
如果公司未能及時找到新秘書:
秘書的責任:
-
延長服務(可選)
- 協商延長服務期
- 收取額外費用
-
協助物色
- 推薦合適人選
- 提供聯絡資料
-
按期辭任
- 有權按通知期辭任
- 公司需自行解決
公司的責任:
- 必須在秘書離任前委任新秘書
- 否則違反《公司條例》
- 可能被檢控
常見問題
公司秘書可以隨時辭任嗎?
可以,但需要:
- 遵守服務協議的通知期
- 完成交接手續
- 提交離任通知
辭任需要公司批准嗎?
不需要。辭任是秘書的權利,無需公司批准。但應按服務協議的通知期辭任。
逾期提交ND2B有什麼後果?
- 公司及秘書可被檢控
- 最高罰款 HK$ 50,000
- 持續違規每日罰款 HK$ 1,000
辭任後還需要負責嗎?
需要。辭任後仍需:
- 協助查詢過往事務
- 完成未完成工作
- 對辭任前的行為負責
可以不交還文件嗎?
不可以。秘書必須交還所有公司文件。拒絕交還可能:
- 違反服務協議
- 面臨法律訴訟
- 損害專業聲譽
公司欠費可以不辭任嗎?
不建議。應該:
- 先追討欠款
- 如無法追討,考慮法律途徑
- 按程序辭任
- 不要因欠款而繼續擔任
辭任後發現公司違規怎麼辦?
- 如在任期內已知悉,應在辭任前處理
- 如辭任後才發現,無需主動舉報
- 但如被查詢,應如實回答
- 嚴重違規可考慮向相關部門舉報
避免問題的建議
辭任前
-
充分溝通
- 與公司坦誠溝通
- 說明辭任原因
- 協商交接安排
-
提前準備
- 整理所有文件
- 準備交接清單
- 完成未完成工作
-
保留證據
- 保留辭任通知副本
- 記錄溝通過程
- 保存重要文件副本
辭任時
-
按程序辦理
- 遵守通知期
- 及時提交表格
- 完成文件交接
-
保持專業
- 維持良好態度
- 避免衝突
- 保護專業形象
-
記錄完整
- 記錄交接過程
- 保留所有文件
- 取得確認簽署
辭任後
-
保持聯絡
- 提供聯絡方式
- 回應合理查詢
- 協助解決問題
-
保密責任
- 繼續保守秘密
- 妥善保管資料
- 不洩露客戶資料
-
定期檢討
- 檢討辭任過程
- 總結經驗教訓
- 改善未來做法